1989 年, 省议会通过91 号议案,允许“与针灸相关的专业”按例设立管理局进行规管。次年7月,省政府为回应各个医疗专业的立法申请,通过了《卫生专业法令》(Health ProfessionalAct),准许“医疗相关专业”成立管理局(College)进行自我规管。随后,省卫生厅任命了卫生专业委员会(HealthProfessionalCouncil),专门负责与申请立法规 管的医疗专业进行沟通。 1991 年秋, 卑诗省针灸协会(AcupunctureAssociation of BritishColumbia)、加拿大针灸师总会卑诗分会(Canada AcupuncturistsH e a d qu a r t e r s A s s o c i a t i o n B C Branch),卑诗省加华针灸师协会(CanadianChinese AcupuncturistsSocietyof BC)、卑诗省针灸师联合会(UnitedAcupuncturistsAssociationof BC) 和温哥华华人针灸协会(VancouverChineseAcupunctureAssociation) 五大协会,代表卑诗省236名针灸从业者,向卫生专业委员会提出立法申请。次年10月27 日,卫生专业委员会举行 了针灸听证会。1993年11 月23 日,五大针灸协会经由卫生专业委员会,向卫生厅递交了立法申请。 在此过程中,以Mary S.Watterson为代表的西人针灸师和吴云腾、周宗武、李道志、蔡理平、陈美理、黄欣贤、黄达荣、周文德等华人针灸师,或于前台建言,或于幕后推动,为申请卑诗省针灸立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同时,1991年强调多元文化的新民主党上台执政,也为辅助医疗手段合法化提供了历史契机。1994年7 月7 日,新民党府和卫生厅宣布接受针灸业申请,同意成立针灸管理局。
1996 年4 月1 日,卑诗省卫生厅指定9名理事成员组成CollegeofAcupuncturists of BC(卑诗省针灸管理局,简称CABC), 负责制定卑诗省针灸执业资格标准、行业法规和道德守则。针灸管理局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包括3名公众人士和 6 名专业人士, 前者分别为SheilaGallagher、Andrea Ruth Jones、LesLewchuk, 后者则分别为MaryWatterson、Grant Smith、李道志、蔡理平,朱毛美洵,司徒灼池。乐美森律师上任以后,理事会仍然经历了半年多动荡,最终以多人辞职、1人被免职结束。 2008 年初,省卫生厅在乐美森、李道志、蔡理平、司徒灼池留任前提下,又任命两位新的理事组成理事会,才使管理局工作逐步进入正轨。管理局在乐美森律师率领下,成功化解两大难题,奠定了卑诗省针灸法规的基本轮廓。理事会遭遇的第一个难题,是如何划定“祖先法令”的审核标准。所谓祖先法令,即政府允许在早已存在的职业中,对执业者进行审核并发放牌照,以便将其迅速纳入监管范围,同时免除其考试之苦。审核通不过者,需要参加考试申请牌照。当时,部分理事会成员认为,应该将审核标准尽量提高,确保未来针灸执业队伍的整体素质。乐美森等人则认为,制定过高的审核标准,理论上有利于针灸行业,但是在现实中,会意味着大量从业者可能无法获得执业牌照,从而反对针灸管理局监管。 如果针灸立法因此而胎死腹中,大量执业者不受监管,公众安全将无从谈起。最后,他成功说服理事会,制定了一套合理的审核标准,使超过半数的执业者合法申请到了牌照。理事会遭遇的第二个难题,是针灸考试是否可以使用中文。在部分理事会成员及业内人士看来,针灸师要想在卑诗省执业,必须能够使用英语。就加拿大作为英法双语国家而言,这一要求并不为过。但是,乐美森等人觉得,如果中医针灸不能使用中文考试,就意味着众多华人从业者即使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,也无法取得取得牌照。 为了维护针灸的文化特色,也为了保障华人从业空间,乐美森主席与其他理事、业内人士、省政府反复沟通,最终确定在针灸师考试中使用中英双语,参加考试者可以自主选择。针灸管理局解决的以上两大难题,对卑诗针灸业乃至整个中医行业发展至关重要。如果祖先法案的审核标准不合理,针灸立法可能需要更久时间,也可能至今还未成功;如果中医针灸考试不能使用中文,针灸就会逐渐脱离中医乃至中华文化,成为西方医学的一个组成部分。
2000 年9 月,中医获得合法化后,以江海林为代表的卑诗省中医针灸界人士,注册成立卑诗省注册中医针灸师公会(QATCMA),以期再次打造统一的行会组织,维护行业平等权益。次年3月,卑诗省中医针灸师联合会宣布加入QATCMA,使得其规模不断壮大,逐渐成为卑诗省最大的中医团体。QATCMA首届会长为江海林,副会长为蔡理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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